H中系列·8--小说家
NO.1
我以前写文章总是怕别人知道,当然是因为是害羞.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文笔.起码我能在洁白的稿纸上挥洒自如.落笔沙沙作响的声音仿佛初春的沥沥小雨.这种感觉是每个爱文字的人都能体会得到的.写文章多是有感而发,那种突然冲到内心深处的灵光一现,像极了黄色书刊描写的”快感”.请原谅我不恰当的联想.但写东西的冲动曾一度摄住我的新心.可是也被成堆的试题压得支离破碎.好比公路上的青蛙即将跳到对面突然一辆东风大卡飞驰而过,只剩下一张蹍扁的尸体犹如无奈的幽默.
我很希望成为小说家, 好听的故事妙语连珠,但复杂的学业环境及自身的处境不得不使我考虑我脑子是不是进油.我写小说,不!这么说吧,我讲故事(也许写小说是高级行为,讲故事才是本能),我讲故事喜欢讲开头和结尾,最讨厌的是肖像描写衣服描写,更有甚者写写了还插进一段英文的CD名称,好象不写出来就不爽似的.我把这些称为”瘪三”或者”穷佬的的唤想”.我更喜欢靠实一点的东西.比如李逍遥的文字.
我的文章有少数是为钱而写.比如什么 暑假作文大赛,其中一等奖的5000元让我连续两晚矢眠到5点. 后来应稿投出去得到的是要交50元的复赛费,我当时骂了:我操!有这闲钱我不如去买彩票,不中奖起码对得起孤寡老人!钱这个目的象外来物种一样迅速占满我的天地。甚至有时上课喃喃自语:五千元,五千元。。。。。为参赛而写的文章由少到多再多全部,最疯狂的一次是高三还拿初三的高分作文寄出去,因为当时连续写了5篇小说,实在是没有内容可写了。那一阵子我瘦了。
NO.2
这句话是小兰说的。小兰是那种一进教室马上对号入座进入状态的人,我有她的一半的一半我已经满足了。我进教室一般都会跑到她那里滔滔不绝地说话,她也在滔滔不绝地做题。等我们都累了就去小卖部吃东西。她的是冰淇淋,我的是可乐加盐。她问我是谁教的,我说好像郭敬明的小说写过,我觉得这样才有品味。她喝了一口全吐出来骂我装颠。我立刻45度角仰望天空,开始忧伤。这个更有品味的动作被她一拽立刻形神涣散。
我是个沉迷于小说的人,看了写写了看,虽然一再强调故事的曲折性,厌恶那种亲个嘴牵个手花了上千字的描写,很像北京的拉面。但我又做不到三言两语就把故事解决。往往我讲了开头小兰就猜到了结尾,因为我很要强于是我不得不乱扯一通改变人物命运,这样我的小说里出现了乱伦行为,本来挑大梁的主角忽然中途夭折,毫不起眼的路人甲成了救世英雄。
我的思维就着样被搞乱了。逻辑错综复杂,导致大热天的我妈问我“你冲凉了没有?”。我竟然回了一句:不是昨天已经洗了吗?我精神靡靡,厌食恶心,腿脚不灵。小兰说这是老年痴呆的早期症状。我听了大吃一惊,忙说出原委,她说怎么能怪我。赌气坐在床沿不说话。过了一会儿,可能是端详了我许久,说:你瘦了!
之后每次来教室她都带点零食和两个馒头,说是吃慢头容易胖,还说山东大汉都是这么养出来的。我说扯淡,那怎么卖馒头跟火柴棍一样瘦!她说他们只卖不吃。我想到了摆摊卖烧烤的阿姨。《作文成功之路》有十几个作文大赛,我把它们一一剪下来贴好,各个击破!每次写之前我都会大”口加孔“一声:我将会是中国最棒的小说家,耶!耶!耶!
在极度自信的状态下,我基本两天一篇,每篇5000字左右。内容多是我和小兰的学校生活,只不过更加美化了,我的短发变成了风一吹就盖住了眼睛,小兰的雀斑也不见了。我们变得很有钱可乐当开水喝,我爸和她妈都有一段很深的恩怨纠缠,后来不是她得白血病就是我得了癌症,当大家哭得死去活来的时候故事结束。
NO.3
熬了一周我实在顶不住了,我恍惚的放下笔,忽然跑到小兰面前,流着眼泪说:小兰,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就算你得了癌症我也喜欢你,只求你不要离开我!她甩了一把掌,骂道:醒醒,谁说我有病了,我看你才有病!?我说你不是去医院了吗?她说:疯子,我只是发烧去打了点滴,哪有这么严重?
这样的事情发生过很多次,大多是恍恍忽忽地说话,接着是一个耳光。我只要看见一件小事都能牵扯出一个故事来。有次我送小兰回家。我突然想到我们被几个蒙面人拐上车,带到森林里。我们连忙逃脱,其中她被蛇咬了一口,我当时冲上去抓住她的腿就咬吮吸毒液。小兰甩过来一把掌,尖叫:你疯了!你疯了!急忙逃开。我一阵害怕,才发现自己处于高度幻想之中,沧冷的月色照得阿哦浑身发抖,寒立于孤独的街角。第二天我解析了半天外加三根冰淇淋她才相信我当时的确没有想非礼她。
我是个相信意外的人。就像写着写着,忽然天上掉下个馅饼,它还开口说话:你知道吗?其实我事个外星人。我咬了一口说:里面加了葱,味挺浓!我爸跑进来说:外面有一大堆馅饼要找你。我实在是不懂说什么好只好停下笔想想说:牛!真牛!(在我另一篇小说有描写)
NO.4
我对小兰说我想成为小说家,她说好拿钱来,我问为什么,她说带你去看病啊。这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故事,我能想象我和她在医院里相互喂食的场景来。对我而言这将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别人看到肯定会说:两只小鸭子。我得拍一部电影,就叫《两只鸭子的阳光灿烂的日子》,对能拿奥斯卡最佳电影我很有把握,对能不能娶到小兰我却大雪迷茫无比惆怅。我首先承认我喜欢这妞。但我们选择的路却极不符合。她属于那种好好学习然后读个好学校好好工作然后嫁个好老公的人,而我却是无所事事整天幻想当小说家的混蛋,我觉得我配不上她。从此在我我的小说中她永远食高贵 公主,我永远食卑微的小丑。我写了撕撕了写,直到抓狂伏台痛哭为止。
”这该死的命!”我不止一次恶狠狠地对墙壁说。墙上贴的是英俊的刘天王,我最佩服天王的牛劲,工作起来不要命。最近听说他由出了新专辑,好像就叫《一只牛的意想事件》,我又想到了藏克家的《老马》,“眼前横过一道鞭影,它抬抬头看看前方。”。眼前又发下一堆试卷,我抬抬头,不敢看前方。